核心提示
2013年9月份,市委、市政府正式下发以《宿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为纲的11个制度文件,其覆盖面之广、含金量之高前所未有。以此为标志,全市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启动。一年来,各项改革措施按照时间节点、任务要求稳步推进,各地、各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市场导向"的原则和"减权去利"的核心,努力解决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把该管的事情管到位,取得明显经济与社会效应。对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保证改革持续向前推进、始终保持先发先行优势,我市在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积累经验、探索新路,不断总结推进,近期又研究出台了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若干意见,目的就是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以全国最优为目标,用改革的实实在在成果造福人民群众,推动宿迁新一轮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
深层次改革不断推进
● 先行启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2013年4月在骆马湖总部经济集聚区试点、9月份全市推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包括省权项目)由199项压减到46项,其他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作为工商登记的前置条件;放宽企业名称使用限制,取消企业名称中行政区划位置限制,允许企业使用符合新兴行业名称规范用语的字样作为企业的行业用语;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限制,允许利用住宅从事计算机系统服务等无污染、不扰民、无安全隐患的项目经营;实行年度备案制度,建立登记监管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推行网上申报、受理、审查、发照(证)的登记模式。
● 实行并联审批制度改革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并联审批综合窗口,进一步升级改造并联审批业务支撑系统的基础上,推行"统一受理、一窗填报、信息共享、分别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发证"审批模式,实现工商、质监、税务、环保等14个部门的27个行政审批(确认)事项并联审核,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效能。目前,市本级和三县二区(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经开区)并联审批平台已完成搭建并投入使用,新增添了企业登记信息公示与查询、证照集中打印、并联审批“一表制”等3个便民服务功能,基本建立起涵盖各类市场主体、主要行政审批事项和市、县(区)、中心乡镇纵贯一体的并联审批体系。
● 推行“四证(照)一体”改革
改革后,对市场主体设立涉及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实行统一受理、一表采集、一体发放,无前置审批的企业注册登记由以往的7个工作日以内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涉及前置审批的由以往的15个工作日以上压缩到7个工作日左右。去年9月改革至今年6月底,全市月均新增个体工商户 6779户、私营企业1825户,较改革前分别增长11.2%、58.0%;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增私营企业9166家、同比增长30.16%,增幅位居全省前列。至8月20日,全市已办理实缴“零出资”申请10879件、暂停许可或前置改后置登记7590件、放宽名称或住所限制936件。通过“四证(照)一体”并联审批改革实现“五个惠及”,即:并联主体惠及各界,并联层次惠及基层,并联事项惠及全程,并联惠及困难群体,惠及公共安全维护。
审批效率明显提高
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倍受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广大群众的关注,也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落脚点。近期,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政管办、统计局、经信委、法制办等单位对近一年来的改革工作进行深入调研,用走访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部分群众的案例,剖析改革前后审批效率的变化。改革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市场主体设立门槛大幅降低,市场主体增幅加快。二是市场主体设立速度明显提升,办事更为便利。三是市场主体创业成本明显降低,减轻了经济负担。四是民生与投资审批服务效能显著改善,赢得群众认可。
案例1 走访宿迁雷马塑胶有限公司等工业企业。经市经信委统计,改革前,内资工业项目在“四证”、厂房建设、投产验收等环节,办理时间需要180个工作日左右(不包括企业办理环评、图纸设计、水电等有关手续的时间)。改革后,去除可以同时办理各个手续的交叉时间,需要120个工作日左右,压缩率达33.3%。走访改革前落户的宿迁雷马塑胶有限公司、宿迁菲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改革后落户的江苏帝阳塑业有限公司、宿迁南翔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等6家中小型工业企业,调研改革前后企业落户手续办理情况。其中改革前的雷马塑胶用时5个月(因主要产品涉及环评)、菲普光电科技用时21天才办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各类证照;但改革后帝阳塑业仅用9天、南翔电气仅用7天(包含完善材料时间)就办齐了各类证照。时间的缩短得益于各单位不断优化和完善审批流程,如宿迁工商局负责的企业注册登记,无前置审批的由改革前的7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涉及前置审批的由改革前15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市安监局负责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办理,由改革前的1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市水务局负责的取水许可和扩大取水审批,由改革前的8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市商务局负责的外商投资新设项目的申报及经营范围的变更等材料,由改革前的28项压缩至14项;市食药监局改革后事项平均承诺办理时限为4.4天,为全省系统内最低。
案例2 走访宿迁幸福学府房地产等公司,调研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手续办理。改革前,房地产开发项目办理从土地摘牌到施工许可证发放需220个工作日(包括中介服务项目),要分别跑10个部门窗口办理相关手续,申报材料大约需提供160项。改革后,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分阶段“并联+串联”办理,办理时限只需127个工作日(目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审批时限还将大幅压缩,争取压减到90个工作日以内),压减12.5%;将相关材料分送至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等4个部门窗口即可办完相关手续,减少窗口60%;申报材料压缩至120项,减少25%。这归功于相关单位的并联办理以及流程优化,如市环保局、发改委将房地产项目的环评和能评并联办理,市住建局、气象局、民防局将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与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通知、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并联办理,市规划局、民政局将规划方案审查与地名命名更名审批,以及工程规划许可证与招投标手续并联办理等等,压减了申报材料,提高了工作效率。
案例3 走访宿迁市紫水晶宾馆、屠园乡新世纪大药房,调研个体工商户办证情况。其中紫水晶宾馆到卫生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5个工作日)后,直接到市便民方舟综合窗口办理“四证”(3个工作日),用时8个工作日;但在改革前,需先到公安部门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5个工作日)、卫生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5个工作日),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7个工作日),共需17个工作日,辗转6个部门窗口。新世纪大药房到市食药监局窗口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10个工作日)后,直接到市便民方舟综合窗口办理“四证”(3个工作日),用时13个工作日;但在改革前,需先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12个工作日),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7个工作日),共需19个工作日,辗转5个部门窗口。个体工商户办证由过去至少往返4个部门实现了到一个窗口集中办理的转变,正常往返2次即可,办理时间大幅减少。同时政府实行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费用赎买模式,实现了免费办理。
案例4 走访钱学义、王彩侠等群众,调研涉及民生的行政审批情况。其中,市民钱学义到市便民方舟3号楼一层大厅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7个工作日就领到了房产证和土地证,他说,原本以为要跑很多趟,结果两趟就办理好了。此事项在改革前,需要分别提交约10份材料到地税契税、房产交易、国土等相关窗口,填写4张申请表,用时约20个工作日。王彩侠办理社保,只需在医疗报销回执单上签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即可,其余手续均由社保经办人员统一办理;但在改革前每次报销均要自己填写,对年龄较大、不识字或略有耳背的老人极不方便。同时经过了解,目前市房产交易中心、宿迁地税局、市国土局将二手房转移登记由改革前承诺的20个工作日压减至9个工作日,市住建局将燃气经营许可由改革前承诺的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市旅游局将旅行社星级评定由改革前承诺的30个工作日压减至25个工作日,市烟草局将卷烟零售许可由改革前承诺的15个工作日压减至12个工作日,并取消公示环节,等等,极大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
后续监管持续加强
全市各地、各单位按照"弱化审批、强化监管"的思路,将监管的重点由事前许可审批转向事中、事后,对涉及自身的行政审批项目,逐项制定了具体的监管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责任和任务分工,特别是审批项目暂停行使或前置改后置的,进一步明确了原审批机关的监管职责,做到既放到位,又管得好。如市发改委对已下放权力的政府投资建设审批项目,建立县、区年度批准项目台账,定期开展检查;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2013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对取消的代理记账许可项目实行年度备案举措,加大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宿迁地税局探索实施“三化式”后续管理机制,即建立后续管理“标准化”体系、实施后续管理“流程化”作业、实现后续管理“痕迹化”监控;市文广新局按照监管力度不减、工作要求不降、巡查力度增强的要求,出台监管检查制度,强化责任落实;泗阳县按照“定标准、严监管、重处罚”的要求,逐项制定144项监管办法,并采用缴纳风险保证金、发放事先告知书、风险提示、分级警示等方法,加大后续监管力度。
进一步清理和缩减行政审批事项
● 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机制
按照“减权、去利、公开、制衡”的总要求,对国务院、省政府和有关部门新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以及市级保留、下放、调整管理方式、暂停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结合项目运行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和清理,能下放的一律下放,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能暂停的一律暂停,进一步压减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备案事项,凡属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性备案一律将“备案”视同审批实施监管;其他性质的备案逐步改为告知性备案。
● 调整和缩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结合国务院“先照后证”改革和精简工商登记前置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对证照前后关系不明、住所(经营场所)应当具备特定条件、指定和专营项目,以及其他虽明确是前置但不涉及国家公共安全、公民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调整为后置管理,尽快制定我市工商登记前置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缩减方案,报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
● 实行申请即办制
因区域改革不同步,对我市已取消或暂停行使但市外区域仍然保留的项目,如企业、单位外出经营或办理其他许可审批手续时需要提交我市相关许可证件的,实行企业申请即办制,即根据企业或单位的申请(申请中要注明已知该项目暂停行使,但从企业对外经营需要出发,提请原审批部门提供行政服务),原审批单位不得以取消或暂停行使为由不予受理或拒绝审批,要及时将相关审批手续发放给企业或单位,然后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办)报备,灵活处理好改革与企业经营之间的矛盾,最大限度提供便利服务。
● 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按照“全面精简、释放活力、统筹推进、公开透明、监督有效”的原则,对各领域、各部门正在实施的所有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逐一梳理,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经济事务的干预。
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
● 精简审批环节和优化审批流程
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审批要件、审批时间,确保综合审批时限在去年9月份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再压减25%以上。对多道程序、多重环节、多份材料、多样表格进行精简,扩大窗口授权,优化内部流程。加快推进网上审批以及全流程电子化审批和备案,实现统一平台上的审批信息传递和资料共享,提升审批效率。对无需实地检查、专家论证、公开听证和集体研究的事项,材料齐全的要做到当时受理、现场审核、即时办理。
● 深化并联审批和“四证(照)一体”改革
已纳入并联审批的14个部门27个行政审批事项,应全部在并联审批平台上开展相关许可审批工作;尚未与并联审批平台系统对接的部门,应主动协调省级对口部门实现对接,在系统未对接前,一律采取人工录入方式实现对接。适时制定并联审批和“四证(照)一体”工作规则,积极推广应用“一表制”,减少重复性材料的提交与审查。加快实行集中打印证照,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书面委托并联综合窗口集中打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
● 提升投资建设领域审批效能
推行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出台“负面清单”以外企业项目投资政府不再审批的管理办法(外资项目除外),实行立项备案、前置审批按准入标准自主承诺、竣工统一验收、事中事后“零容忍”监督制度。坚持“允缺受理、容缺审查、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并联+串联、预审+规范”的原则,探索制定房地产领域“并联+串联”办理实施办法,按照立项、供地、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等四个阶段,实行“一窗受理、分别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发证”的“并联+串联”审批模式,大力精简合并重复提交的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服务环节。
● 创新民生领域审批服务
推行“政务超市”审批服务和窗口服务周末值班制度,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探索一个窗口办事、一张表填写、一张网联动、一枚章审批、一个口收费、一个体系考核的“六个一”服务模式,按照“便民利民、分类设置、高效低耗、分步实施”的要求制定实施办法,对房屋登记管理、土地登记交易、市民卡办理、水电缴费等服务项目,户籍治安、车辆管理、出入境等群众反映强烈事项,以及服务企业和民生事项多的窗口建立周末值班制度,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后续监管机制
● 完善后续监管办法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行政审批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通过公开征求服务对象和利益相关方意见、聘请行业内专家论证等多种形式,进一步调整、优化和完善监管办法,尽快形成规范性文件,报经市政府备案后,在新闻媒体和各部门网站公开。
● 增强监管合力
按照“弱化审批、强化监管、放管并进、宽进严管”的要求,进一步增强主动监管意识,特别对于前置改后置的审批项目要及时跟进,督促服务对象限时办理到位。强化市与县(区)的纵向联动,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和业务分工,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充分利用证照联动监管平台,加强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全面提升监管实效。加快推进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切实改变分散执法、多头执法的现象。
● 加快建设证照联动监管平台
平台投入使用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按要求将营业执照、许可审批、行政处罚、日常监管等信息,以及司法机关的相关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地上传至该平台,确保各项许可、审批、监管信息在部门间实现实时流转、实时公示、实时承办、实时监控、实时留痕,真正形成分工明确、衔接有序、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 着力查处无证无照行为
尽快出台《宿迁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级各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工作职责,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
服务类(鉴证类)中介组织
● 建立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类(鉴证类)中介组织名录
全面调查和清理行政审批服务类(鉴证类)的各类企业、组织,建立全市行政服务类(鉴证类)中介组织名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 推动行政审批服务类(鉴证类)中介组织去行政化改革
对行政机关自办或挂靠行政机关的行政审批服务类(鉴证类)中介组织逐一审核,限期完成“机构、人员、办公场所、财务、业务”五分开工作,尽快向全国放开。
● 严格查处行政审批服务类(鉴证类)中介组织违法经营行为
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查处各种形式的指定经营、限定经营、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进一步清理整顿行政审批收费
● 实行收费目录管理
对全市范围内涉及行政审批各类收费项目逐项开展合法性、有效性、必要性和去行政化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市行政审批项目收费目录,经市政府审核后向社会发布。对已经取消或已明确停征、免征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征收,目录以外的项目收费或依借行政审批项目搭车收费行为,一律按乱收费处理。
● 加强收费项目监督检查
对收费单位执行收费项目、标准和专项资金的征收、使用、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进一步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 加强审批和监管队伍建设
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合理配置行政许可审批、监管部门机构和人员,配强监管队伍力量。加大培训力度,特别要加强“并联审批和四证(照)一体平台”操作、后续监管等业务培训,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队伍。
● 提升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建设水平
加强对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尽快制定并联审批业务故障处置制度,明确部门、岗位和人员职责,保证各业务流程顺畅运行。
● 严格督促检查
定期、不定期督查各地、各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加大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