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宿迁市中小企业股权交易中心的调研报告

来源:宿迁新闻网 2014/11/1 发布时间:2020-10-19 浏览量:21

宿迁新闻网讯 9月上旬以来,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五新”大调研、大讨论活动,对目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宿迁新优势,认为不仅在思想认识上要全面到位,更要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充分把握和运用好宿迁新优势,以此来谋求宿迁经济社会的改革新成效,推动宿迁在经济新常态中实现快发展。

在审计工作中,我们调查了解到,有些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在操作股权转让、质押以及增资扩股等业务时,大都采取双方私下洽谈的方式进行交易,程序不规范,协议不规范,交易不规范,容易导致经济纠纷,进而损害工薪人员的利益,引发社会矛盾,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环境。

最近,泗洪县政府与江苏省股权交易中心、宿豫区政府与上海市股权托管中心相继签订协议进行合作。说明各级领导均认识到股权市场的培育建设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宿迁作为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市、全省金融改革试点市,是宿迁发展的新优势之一。深入学习领会李克强总理2014年3月在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等文件精神后,我们认为宿迁可以在资本市场培育实践上,抓住金融改革试点先机,争取在区域股权市场建设方面走在全省前列,为全面促进宿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因此,我们建议,以设立宿迁市中小企业股权交易中心为切入点,尽早研究谋划和科学布局我市区域股权市场建设,以实现建立一个科学管理、优质高效、服务发展的宿迁股权市场的目标。

一、中小微股份制企业股权利用上的主要问题

在现行政策设计层面,企业可以自由使用自己拥有的股权。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股权交易,即股权在投资人之间相互转让。二是股权质押,即股权持有人利用股权向银行、投资公司质押,借贷资金、租赁设备等。三是以股权进行担保融资。四是围绕新项目、新产品进行增资扩股等。

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企业及投资人在使用股权资产时,限制因素太多,服务“只差最后一公里”,政策不能落到实处。

1.在股权转让交易上,想卖卖不出(即使卖出,价格也不如意),想买买不到(特别是成长价值高、效益好的项目)。由于缺乏公平合理的交易平台和协商机制,在面上存在着股权信息发布及时性差、渠道窄、范围小,投资人对开放性项目无法比较、筛选,股权资产价值不能最大化体现等问题,投资双方只能采取私下洽谈的方式进行交易,有的甚至以私人感情为基础,以口头约定的方式进行交易。这些交易看似双方自由、自愿合作,实则无法从法律和制度层面充分保障投资人权益,一旦投资出现问题,或者项目失败,很容易导致双方产生矛盾纠纷,进而损害的不仅是投资人的利益,也损害了企业工薪人员的利益,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严重的,会对区域经济发展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2.在企业发展融资上,中小微企业股权资产利用率很低,甚至无法使用。

银行贷款(发行债券)普遍需要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来抵押、担保,对中小微企业采取股权资产担保(质押)贷款的金融业务,由于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股权市场机制,目前还处于试点期,金融机构不是不接受,就是大比例地压缩股权资产价值,使企业的股权资产价值不能充分体现,抑制了企业的发展速度。在股权资产不能充分使用、银行贷款无法及时满足企业经营需求时,导致中小微企业在急需资金投入时,被迫转向民间资金市场,有的甚至高息借贷,不仅增大了企业生产成本和经营风险,而且扰乱了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3.在增资扩股上,不能充分体现企业(项目)的资产价值,难以在大范围内寻求有实力的投资者。

因此,我市中小微企业的股权资产之所以不能充分流动和利用,特别是在股权交易、质押(担保)融资上,与金融机构无法做到无缝对接,关键是在宿迁股权市场上,缺乏一个公开透明、机制健全、运作规范的交易平台。

二、利用股权市场解决中小微企业发展问题的思考

区域股权市场(包括省、市级)是全国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加快区域股权市场建设,是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动力。一个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区域股权市场,可助推中小微企业消除融资、发展瓶颈,不仅有助于打造区域性经济金融中心,而且有助于整合各类资源为区域经济建设服务。

(一)我国资本市场建设的基本情况。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主要有三个层次,一是为上市企业服务的,以深圳证交所和上海证交所为核心的交易所市场(即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二是为非上市企业服务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场外新三板);三是当前各省、市,包括江苏省正在积极建设的、以股权交易平台机构为代表的区域股权市场。前2类属国家级层面的资本市场,由国务院授权批准设立,面向全国企业。第3类的区域股权市场则是由省以下政府授权批准设立,为区域内非上市中小微企业服务的资本市场。

所谓区域股权市场,是指为区域内的中小微等非上市企业提供股权、债权等多元化融资服务的公共平台,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中的基础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股权交易和融资,鼓励科技创新和激活民间资本,加强实体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建设区域股权市场的切入点是设立股权交易平台机构并创新性地开展服务工作。对此,全国各地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实践。2008年9月成立的天津股权交易所是全国首家正式运营的区域股权交易平台机构。2013年以来,全国各省市掀起了区域股权市场的建设高潮,省级层面的交易平台机构建设基本完成。江苏省的交易平台机构为省股权交易中心,于2013年7月在南京市注册成立,并于2014年9月29日在无锡市成立了分中心。

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2014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在第一部分的总体要求中提出“加快建设多渠道、广覆盖、严监管、高效率的股权市场,着力优化市场体系结构、运行机制、基础设施和外部环境,实现发行交易方式多样、投融资工具丰富、风险管理功能完备、场内场外和公募私募协调发展。到2020年,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规范透明、稳健高效、开放包容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在第二部分又特别提出“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2014年8月,证监会出台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十条具体措施,明确提出“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依法为更多中小微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和股权转让服务”。

随着社会实践和顶层设计工作的逐步完成,2020年完成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目标的日益逼近,区域股权市场建设将进入一个全面快速发展时期。尽管现在的关注点和工作重点主要集中在省级层面,但依据江苏省的企业数量、股权规模、交易活跃指数和各市域经济发展差异等实际情况,我们认为省股权交易中心不可能完全保障全省企业的实际服务需求,区域股权市场建设还将会进一步深化至市、县(区)级,成立宿迁股权交易中心既是对省股权交易中心业务的必要补充,也是弥补省股权交易中心的服务空档,因地制宜、优质高效满足宿迁本地中小微企业发展需求的重要保障。

(二)设立股权交易中心对宿迁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设立股权交易中心是区域股权市场建设的核心,在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对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宿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画龙点睛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畅通股权流通渠道,激发经济发展活力。企业通过交易平台实施股权交易,让股权合法、有序转让,可以突破成长瓶颈,助力企业整合市场资源。在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时,通过双边报价机制,让投资双方形成公允的市场价格,增加社会资本投入的信心,从而加快实体经济发展和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步伐。

2.最大限度地利用存量资源。根据企业需求,协调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以股权(债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增资扩股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地利用企业股权资产,增强企业的综合融资能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企业新产品研发、技术改造等提供资金保障,助力企业实现快速发展。

3.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治理机制。企业与股权交易中心合作的过程,也是企业经营管理机制规范和完善的过程。通过持续引导等服务,促进企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机制,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推动企业逐层次进入省股权交易中心、全国股转系统和交易所市场等境内外更高层次的资本市场。

4.帮助企业发现和提升资产市值,实现股权增值。协助企业估值定价,方便企业融资和实现战略性目标,组织策划专项服务活动,加大宣传推介,让更多投资者了解企业的情况,提高企业知名度,增加各类资本投资实体经济的信心,为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加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进而提升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形象。

5.实施招商引资,推动宿迁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以股权交易为媒介,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有效的招商引资活动。通过兼并收购、资产重组等手段,让企业闲置的土地、房屋等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新占土地面积,节约土地资源,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

三、调研建议

综上所述,建议争取省金融办、省经信委等主管部门的支持,批准设立宿迁市中小企业股权交易中心(或者参照无锡市的做法,成立省股权交易中心宿迁市分中心)。中心建设的基本构想如下。

1.目标定位。

以服务宿迁市辖区域内的中小型、微型股份制企业为目标,通过规范企业股权转让行为,保障投资人权益,与各类金融机构合作,为企业提供多种融资产品与培训服务,从而实现提高企业融资能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规范企业治理机制、推动企业进入更高层级资本市场的目的,为宿迁经济社会在新常态下的快速发展作出贡献。

2.设立模式。

以公司化运作、市场化经营的模式开展各项业务。初始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可根据发展情况增资扩股),建议以国有投资公司控股,邀请各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上市公司或有实力、信誉好的其他社会资本参股。

3.主要功能。

形成股权市场价格,畅通股权流动,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引导企业规范管理,健全激励机制,展示企业价值,促进企业并购重组,扶持企业进入其他资本市场,服务经济发展。

4.主要业务。

服务宿迁市内非上市股份制公司股权买卖、股权质押融资、增资扩股、新设立企业筹股等活动;开展宿迁市地方企业基金买卖等交易业务;组织和监督股权交易活动,发布股权交易信息等。(宿迁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