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网讯(记者 程大伟) 头枕骆马湖、脚偎洪泽湖,腰缠大运河、古黄河两条“玉带”,宿迁依水而生、因水而美,但不得不面对这样的事实——宿迁境内水资源总量丰富,但多为过境水。宿迁多年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424.5立方米,为全国水平的四分之一,属于严重缺水城市。
面对压力,沉着应对,2010年7月,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全面启动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更加有效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减轻水污染压力。众志成城的力量催生来之不易的殊荣。2013年12月,宿迁被正式命名为江苏省节水型城市;2015年2月,国家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通报,宿迁被正式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
面对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不断加码的任务要求,摘得这一金字招牌的宿迁,一如既往地拧紧城市“水龙头”,常态长效抓好节水型城市建设,让有限的水资源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和生态。
坚定“最强决心”,迎难而上,向“水”而战
众所周知,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宿迁的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面临着巨大的考验。
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是市委、市政府立足市情实际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但宿迁人深知,要创成国家节水型城市必须先通过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初步考核,再由国家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组织专家评审、现场考核验收,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的5项基本条件、6项基础管理指标、15项技术考核指标,要求高、难度大,对基础差、底子薄的宿迁而言尤为困难。“在创建之初,我们对照考核标准自我评估,按照百分制来算,宿迁只能打50分左右。”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毫不避讳地说。
剑指短板,迎难而上,宿迁坚定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最强决心”,集聚“最强阵容”: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副总指挥,市直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指挥部,在市水务局设立指挥部办公室、独立设置宿迁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
创建过程中,宿迁把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作为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是为了一块牌子,而是为了给老百姓办一些摸得着的好事、实事。
缘于《宿迁市节水财政专项投入制度》《宿迁市节约用水奖惩规定》等制度助力,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期间,宿迁落实节水投入超5.4亿元,其中财政投入1.7亿元。自来水公司实施管网改造铺设,投入3亿元;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投入1.14亿元;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雨水利用设施建设,投入0.7亿元;对老旧小区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建设,投入0.4亿元。
2015年2月,国家节水型城市花落宿迁。节水型城市的成功创建,对于增强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发挥水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坚持“最大力度”,凝聚共识,全民行动
苏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一级A标准,扩建再生水厂1处,日供水1万吨,回用于城市杂用、河道景观;江苏秀强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实施中水回用工程、投入污水处理设备等系列举措,年节水量达250万立方米;“节水达人”杜苏梅养成了“一水多用”的生活习惯,并积极向小区居民宣传节水知识……
这一切要归功于,宿迁在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过程中坚持“最大力度”,凝聚起全社会力量,形成了节水共识,推进了节水行动。
在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之初,市区节水型载体数量几乎为零。为了啃下这一“硬骨头”,宿迁突出创建重点,加大投入,科学引导,深入开展节水型载体建设。到2013年,共有31家用水企业(单位)创建成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企业(单位)的覆盖率高达70.14%。共有29个小区获得江苏省节水型小区称号,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达13.9%。
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指标,宿迁还瞄准群众实际需求,以水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建设和老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等为契机,加快城市供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3年,市区范围内累计铺设供水管道390.77公里,共投入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资金近3亿元。同时,加快实施污水处理工程,建成污水处理厂(站)7座,日处理规模达19万立方米,现已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宿迁不断推进雨水收集利用项目试点建设,最典型的是江苏尤佳手套有限公司利用厂区水池及雨水管道收集雨水,自然沉淀净化后,通过管道补充用于车间冷却循环系统,每年节约水资源5万立方米。
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宿迁城市节水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在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城市管网漏失率等关键指标上实现了三年持续下降的较好水平,一些行业高耗水、浪费水的现象得到及时遏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城市节水管理趋向有序、常态、细化管理发展。
落实“最严要求”,建章立制,抓“常”抓“长”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增强忧患意识、节水意识,珍惜每一滴水、保护水环境,争做节约用水的宣传员、文明用水的倡导者、科学用水的践行者……”今年5月,《宿迁全市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节约用水联名倡议书》通过多种媒体在广大市民中广泛传播。
节约用水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得益于制度的绵绵发力。
自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以来,宿迁围绕“综合开发、优化配置、科学保护、高效利用”的原则,编制了《宿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宿迁市城市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管理办法》《宿迁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规划》等节水专业规划,配套颁布了《宿迁市城乡供水管理办法》《宿迁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宿迁市区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宿迁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宿迁市工业用水定额》《宿迁市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常态长效开展节水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实施“1+6”节水管理模式,印发《宿迁市节水服务手册》,实行“一张网”办理节水验收,通过信息系统组织计划用水管理,扎实有效推动基础管理现代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2018年,《宿迁市城市节水规划》正式通过市政府批复并实施。该规划的基础年是2015年,近期到2020年,远期到2030年,通过工程措施及制度建设,实现水资源、水环境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据悉,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的要求,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的城市,每四年要接受国家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的复查。在非复查年份,需按要求每年上报上一年度城市节水工作统计数据,每两年上报工作报告。
“拿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这块金字招牌,只是我们城市节水工作的新的起点,它鞭策我们常态长效抓好节水型城市建设。”市节水办主任陆毅说,虽然宿迁已成功创成“国家节水型城市”,但要解决资源性和水质性缺水问题仍然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按照“最严要求”,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重点抓好重点用水户监控、计划用水管理、节水“三同时”制度落实、用水效率提升、再生水利用等工作,不断创新节水举措,深入宣传发动,激发全社会节水活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资源支撑保障。
面对缺水型城市水资源和水环境日趋严峻的形势,我们欣喜地看到,宿迁的企业、社区、学校、家庭积极行动起来,携手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让节约用水成为最美风尚,共建共享水韵宿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