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李鹏:公诉岗位上的标杆

来源:宿迁新闻网 2014/8/14 发布时间:2020-10-20 浏览量:30

宿迁新闻网讯(记者 张云 通讯员 马焕展 孙涛)“要抽烟吗?”刚与被告人见面,公诉人刘李鹏就微笑着问道。

“给我一支吧。”被告人淡淡地说。

从不抽烟的刘李鹏总是随身带着一包烟,他麻利地从中抽出一支,递给王某,并为他点上。

“谢谢!”抽上烟的被告人叹了口气说,“你有什么就问吧,我会如实回答。”

一个小小的细节很快拉近了双方的距离,提审过程十分顺利。提审结束后,刘李鹏再三嘱咐记者,案件还没有盖棺定论,新闻稿中要用化名,电视报道的话被告人的脸上一定要打上马赛克,确保观众认不出来。“即使是死刑犯,也要尊重他们。”刘李鹏说。

一张充满正气的方脸,发际线略高,走进街头人海,他与普通人一样朴实无华。然而,当法槌敲响的时候,身着制服、胸佩检徽的他,正义凛然地出现在公诉人席上,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凭事实铁证、指罪恶要害,使一个个被告人低头认罪。他是刘李鹏,宿迁市检察院公诉处大要案组组长,江苏省十佳公诉人,全市公正廉洁执法先进个人,我市 “群众身边好党员”之一。

年仅30岁的刘李鹏,已经担任了全市60余起大要案的公诉人,被告人大多被判重刑,因此,他也被称为“刀尖上的舞者”。

一跪还一跪

用善心发起全国首例司法救助

“刘检察官,求求你了,一定要帮我们伸冤啊,你不能就这么放过那个坏蛋啊!”2010年3月的一天,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大娘在家人的陪伴下冲到市检察院公诉处,老大娘情绪激动地跪在刘李鹏面前大声哭诉着。

“大娘,您快起来,您不能跪我。”刘李鹏赶紧去扶那位老大娘,这是他担任公诉人后接手的第一个大案,那时才26岁的他看到老大娘的举动有些惊慌,但是老大娘跪在他面前死活不愿意起来。

“噗通”一声,刘李鹏也跪在了老大娘面前。“大娘,既然您不愿意起来,那我就跪着和您说话。”就这样,刘李鹏跪在老大娘的面前,扶着她,为她详尽地解释了案件的来龙去脉,老大娘和家人的情绪很快平静了。

事情回到1999年,客车司机王某与另外一名客车司机陈某因抢客而发生纠纷,王某持刀捅死了陈某,在混乱中,与陈某同行的张某也被人用刀捅成重伤。之后,王某潜逃,而张某因为重伤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并欠下巨额医药费。为了还债,十多年来,张某一家人的生活一直很困难。    

2009年,外逃十年的王某被抓获归案,听到这个消息后,张某一家十分振奋,满心期待着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王某能够给予他们经济赔偿。

考虑到这个案件的经过比较简单,领导决定把这个案件交给刚刚担任公诉人的刘李鹏。“我担任了四年的书记员,在法庭上,看到公诉前辈们每个案件都滴水不漏,真正成为一名公诉人之后,我决定向他们学习。”刘李鹏认真地整理这个案件的卷宗,但是他发现这个案件并不简单,细心的他发现张某笔录证明捅伤他的人是穿红色的衣服,但是其他的人的证词证明了王某当天穿的是蓝色衣服。而在提审王某时,王某对捅死了司机陈某供认不讳,但是否认捅伤了张某。刘李鹏敏锐地觉察到,当年捅伤张某的另有其人。

“我们不能含糊,在没有证据之前,如果我们把捅伤张某的罪责也加在王某身上,那么就是死刑和死缓的区别,一个小小的失误,可能就要了一个人的命。”刘李鹏说,“我们大要案组的案件大多事关人命,所以,案件办理没有优良好中差的区别,只有对和错。”

最终,刘李鹏严格依法办案,对于证据不足的王某重伤张某的事实未予认定,张某因此无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张某及其家人对检察机关的决定很不理解,情绪异常激烈。张某的老母亲冲到检察院向刘李鹏下跪,而刘李鹏当即还跪的举动令在场的被害人亲属动容,也为检察机关将矛盾最终化解在本地争取了宝贵的时间。刘李鹏办的第一个案子被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表彰为“群众工作优秀案例”,相关经验做法在紫光阁网站上长期展示,供全国党政机关借鉴。

案件结束了,但是心地善良的刘李鹏了解到张某一家的困苦生活后,四处奔走,最终为被害人家庭争取到了10000元的救助金,这是全国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第一案,也是迄今为止我市单次发放金额最高的救助案例。

“在办案过程中,我发现不少被害人家庭十分困难,我们必须为他们做点什么,所以我建议对一些特别困难的刑事被害人进行救助。”刘李鹏的想法得到了市检察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并指示他起草《宿迁市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办法》。该《办法》自2010年实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累计向270余名特困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发放救助金近100万元,有效地巩固了办案效果、促进了社会和谐。

不惧灭门威胁

大义凛然坚守神圣职责

“只要你敢起诉我们,敢判我们有罪,我们就对你进行灭门追杀,永不过期!我还有那么多人在外面,你要小心,我一定让你血债血偿!”不久前,在提审一起危害国家安全案时,被告人陈某凶狠地看着刘李鹏说。

“好,你记住你说的话,也请你记住我的名字,我叫刘李鹏。”面对威胁,刘李鹏没有退缩,而是镇定地拿出自己的工作证,并放在了被告人面前。

陈某看到刘李鹏的举动有些吃惊,硬的不行,就来软的,于是他开始游说起刘李鹏加入他们的组织,刘李鹏不为所动。

据悉,被告人陈某是一个非法组织的发起人之一,这个组织公开提出要推翻现政权,并在网上发展成员。2013年以来,在陈某的鼓动下,其组织成员先后在湖南、重庆、河南、广东、海南、江苏、山东等地以拉横幅、街头演讲、街头播放录音、张贴发放传单等形式向群众及军警人员宣传、散播其颠覆国家政权的思想和言论。被告人陈某还在网上公开征集其非法组织的所谓国旗、党旗、人民币图案,制作了夺取政权后的广播电视播放资料,为夺取国家政权做准备。

为了使其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不受军警人员及干部群众的阻止,被告人陈某还在网上发布了“血债血偿理论”,并起草和发布该组织的第一至第五号“追杀令”,公开号召其组织成员对阻止其活动的干部群众进行报复、恐吓、威胁。去年陈某落网后,其党徒还曾经向我市有关党政机关、公安机关发送威胁邮件,要求释放陈某等人。在审查起诉期间,其威胁要对刘李鹏等办案人员进行灭门追杀。

“我们办案子的时候,经常遇到这样的威胁,我宁可自己受到一点损失,也要维护正义。”面对各种威胁,刘李鹏大义凛然,凭着心中的正义信念,以细致的工作作风和坚定地指控立场,出色履行了国家公诉人的职责,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也维护了国家的利益不受侵害。

不做井底蛙

刻苦钻研成长为行业标杆

“只有坐井观天的人才会自满,但问题是我们有时并不知道自己在井里。”刘李鹏说。

随着办案经验的不断积累,刘李鹏办案越来越得心应手,因此,他也曾有过自满时候,但2011年的一次经历让他有了脱胎换骨的转变。 2011年6月份,办案小有成绩的刘李鹏代表我市检察机关参加了“全省青年公诉人业务竞赛”,结果颗粒无收。机缘巧合,由于当时省检察机关要备战央视的电视辩论大赛,刘李鹏因在辩论环节表现尚可被省院征召入队集训。

“在其他八名队友和教练面前,我就像一个白痴。我与他们没有对话的基础,他们早已轻车熟路的概念和理论我却闻所未闻。”刘李鹏回忆道,短暂的崩溃后,他迈开了奋起直追的脚步。

经过一年多的潜心钻研,刘李鹏再次代表宿迁出战更为激烈的“全省十佳公诉人业务大赛”时,刘李鹏已非“吴下阿蒙”,在这场“七项全能”比拼中,他斩获了大赛十佳公诉人的荣誉,同时还收获了最佳论文单项奖,实现了华丽的逆袭。2013年底他主讲的课程还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十大精品课程”。

“有时候,他的执着让我感动,他现在已经是一名出色的公诉人,这与他的努力是分不开的,面对荣誉和成绩,现在的他并没有自满的情绪。”市检察院公诉处长刘兆东说。

在刘李鹏的办公桌上,除了整齐的案件卷宗,陪伴他的还有挤得满满当当的书刊。“没事的时候,我就喜欢看看书,不求一日千里,但求日有所进。”刘李鹏说。

四年来,作为一名公诉人,刘李鹏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都逐渐丰富起来,再复杂的案件,他也能够从容应对。

出于信任,去年,院领导将“泗洪县特大瘦肉精系列案件”交到了刘李鹏手上。这是一起十分复杂的案件,上诉人王利富、张春定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将价值近5000万元的含有瘦肉精成分的猪肉投放市场,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但由于案件在侦查阶段取证不到位,加之二审期间辩护人向法庭提交了诸多“新证据”,整个案件面临着“翻盘”的危险。

凭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坚定的信念,刘李鹏克服重重干扰,随即展开了有效“反击”,从瘦肉精检测部门、动物检验检疫部门等处调取的书证有力证明了所谓抽检合格系造假行为;同时指导泗洪县办案人员远赴河南抓获给生猪注射瘦肉精的当事人,有力驳斥了所谓注射瘦肉精系偶然行为的上诉理由。

该案一审判决最终得以基本维持,随后由该案牵扯出的玩忽职守犯罪、传授犯罪方法犯罪、销售伪劣产品犯罪等系列案件均得以顺利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