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化点亮百姓多彩生活——《中共宿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惠民工作的意见》解读

来源:宿迁新闻网 2015/2/26 发布时间:2020-10-20 浏览量:23

宿迁新闻网讯(记者 张云)一位哲学家说过,当一个人饿肚子时,只有一个烦恼,就是生存的烦恼;一旦吃饱饭后,就会生出无数个烦恼,这就是发展的烦恼。解决生存的烦恼主要靠经济,解决发展的烦恼,很大程度上要靠文化。

要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强市,不仅需要让人民群众过上殷实富足的物质生活,也需要让人民群众享有健康丰富的文化生活。建市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日益富足,精神文化需求也在日益增加,近年来,我市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为己任,积极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建设,1月23日,市委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惠民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奏响了文化惠民新篇章。

为了让市民更好地了解《意见》,日报专门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一个问题 百姓的文化需求有多大?

元旦期间,项王故里景区新年开门“迎宾大典”上,饱含西楚民俗韵味节目,吸引了数以万计的市民前往观看。

1月17日、18日晚,由王铮亮、魏雪漫主演的舞台剧《时间都去哪儿了》在市文化艺术中心温情上演,舞台剧的门票演出之前早早售罄。

1月20日,首届“大美宿迁”摄影艺术大赛获奖作品展在市博物馆隆重开展,100余幅反映宿迁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人文风光的优秀摄影作品呈现在市民面前,吸引了诸多市民前往观看。

2月4日, 宿迁2015“文化四季·民俗迎春”活动在宿城区埠子镇文化艺术中心正式启动,能容纳500人的礼堂座无虚席,许多群众抱着孩子,或搀着老人站在礼堂后面观看民俗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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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个文化活动,让广大市民尽享文化盛宴,从现场情况看,也反映出了市民对文化需求的“胃口”越来越大 。伴随着宿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步伐,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有了更高要求,并且呈现出了多元化趋势,许多百姓开始对高雅文化也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还有一些群众对新兴文化产业十分感兴趣。

一个目标 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不仅能促进文化发展繁荣,促进文化强市,还能在满足群众文化需求过程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有益于和谐社会建设。

《意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江苏工作的最新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

《意见》提出,将通过3至5年的努力,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实现全覆盖,人均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超过0.2平方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文化惠民服务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每年面向基层举办文化活动1000场以上,形成一批文化活动品牌;文艺创作繁荣发展,每年新创作优秀文艺作品100部以上;文化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文化管理、运行、保障机制更加完善,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四大任务 让文化雨露遍泽宿迁大地

落实文化惠民政策作为打造文化宿迁的重要抓手,也是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途径。《意见》对全市“文化惠民”工程部署了四大任务,让文化的雨露遍泽宿迁大地。

任务一 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关键词:设施网络 资源整合 使用效益

去年,市博物馆、沭阳县美术馆、泗阳县妈祖文化园、博物馆等一大批文化场所相继建成;街道“三个一”(一个综合文化站、一个公共文化活动广场、一个主题文化公园)和社区“五个一”(一个图书阅览室、一个多功能文化活动室、一个文化广场、一个文化宣传长廊、一个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点)覆盖率达到了80%,全市公共文化设施水平得到了较大提升。

文化基础设施是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的主阵地,近年来,全市文化基础设施不断增多,体系不断完善,但是也存在公共文化建设网络不够完善,资源整合力度不够等问题。为此,《意见》将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作为文化惠民工作的首要任务。

措施一: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我市将坚持均衡配置、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原则,合理规划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健全完善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加快实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全覆盖。新建和改扩建市、县(区)级图书馆、文化馆,力争2015年末市级馆全部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县(区)级馆全部达到国家二级馆标准。进一步丰富城市文化活动载体,在市、县中心城区公园、广场规划新建一批民俗戏台、群艺舞台。

措施二:推动公共文化资源整合。统筹基层文化设施资源配置,加大对跨部门、跨领域、跨系统公共文化资源的整合力度,提高综合利用水平。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设施资源,启动乡镇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

措施三:提高文化设施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规范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在现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基础上,逐步将考古遗址、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纳入免费开放范围。推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的各类文化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

任务二 加强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关键词:服务标准 供给方式

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是文化惠民工程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去年,在周末和节假日,各级文化部门推出了书画展览、文艺展演、文化讲坛等文化活动达60余项,其中“花乡歌会”、“周末书场”、“广场周周乐”等已经成为了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品牌。去年全年,全市送戏560余场,送电影2.08万场,送图书10万册,文化“三送”活动年惠及群众近200万人。

近年来,我市十分重视文化产品的塑造,文化服务能力也实现了新的提升,但是人民群众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仍然较大。《意见》提出了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大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

措施一:建立文化服务标准体系。以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供给能力,制定保障基本、统一规范的市级指导标准,明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种类、数量、水平及保障责任。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提高具体指标。

措施二:创新文化供给方式。建立健全群众评价和反馈制度,通过问卷、网络调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文化需求,制定文化服务目录,推行“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实现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建立健全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鼓励出版适应群众购买能力的图书报刊。

措施三:丰富文化产品供给。广泛开展各类公益性文化活动,深入挖掘宿迁丰富文化资源,举办西楚文化节、“文化四季”系列文化活动,打造宿迁文化活动品牌。搭建艺术交流、发现人才、展示精品的平台,推进优秀文化遗产、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和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等活动,举办文化惠民基层文艺巡演、电影展映等公益文化活动。

措施四: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广泛开展群艺大舞台、广场周周乐等广场文化活动,鼓励和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民间文艺团体和群众自编自演节目参与演出。弘扬民间优秀文化艺术,定期组织特色文化乡村、特色文化团队等评选活动,推动淮红戏、柳琴戏等优秀民间艺术传承发展。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鼓励群众自办文化项目。

任务三 推动文化艺术创作繁荣

关键词:创作导向 精品意识

去年,我市首次走出去,在省美术馆举办“楚风墨韵·宿迁市书画家晋省展”;举办“和光同尘”——宿迁书画作品展、朝鲜艺术作品宿迁巡展等艺术展览24次,促进了艺术交流和提升。全年组织参加省级以上艺术活动30余次,获奖18项,其中大型现代淮海戏《乡村好人》被评为江苏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并荣获省“五个一工程”奖……

一项项文艺活动,一件件精品力作,一个个大型文化项目,充分展示了我市文艺创作的累累硕果。文艺创作的大发展大繁荣是一个地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内容,是兴起文化建设新高潮的重要标志。为推动文艺精品创作迈上新的台阶,《意见》把推动文化艺术创作繁荣作为文化惠民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

措施一:把牢创作导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为目标,以实施“五个一工程”为龙头,重点围绕现实题材、地域题材、重大历史题材、民生题材,加强原创作品的创作规划。聚焦中国梦主题,突出爱国主义主旋律,推出一批爱国主义题材的文艺精品。

措施二:强化精品意识。注重选题创作,扎实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推动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打造一批接地气、扬正气、聚人气的优秀作品。注重作品质量,组建优秀创作团队,探索实施签约创作、招标创作、跨地联手创作等运作模式,努力形成合力创作、联合生产、共同受益的新机制。

措施三: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县(区)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文艺精品创作的整体合力。推动专业文艺院团加快发展,重点支持市歌舞团、沭阳淮海剧团等团队进行精品创作。建立健全广泛专业的作品评奖机制,设立全市最高综合性文艺奖项“吴印咸艺术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建立优秀作品宣传推广机制,重点加强优秀作品的展演播映和对外交流。

任务四 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关键词:引进与培养 基层队伍

去年,全市艺术精品创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6部文艺作品获得江苏省 “五个一工程”奖,创建市以来最好成绩;在省第十一届“五星工程奖”评选中,我市有10件表演类艺术作品、8件美术作品、5项理论研究成果获奖。一大批导向鲜明的文艺精品不断涌现。在这些精品力作的背后,是一大批优秀文艺人才的努力。文艺创作要繁荣,必须培育一大批有创造性和生命力的文化人才,所以,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亦是被《意见》列为文化惠民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措施一:发展壮大文艺人才队伍。实施“中青年优秀文艺人才引进计划”,每年引进一批高水平文艺人才。实施文艺人才培养计划,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培养一批中青年专家、学者和优秀人才。定期举办文艺家读书班、培训班、研修班,对文艺骨干进行培训。每年资助一批优秀文艺人才到省级以上平台举办创作展。

措施二: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培养一批具有现代意识、创新意识的文化管理和基层文化服务人才队伍。乡镇(街道)文化广电服务中心应配足配强专兼职人员,至少选调或招聘1名文化专业人员。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加强基层乡土文化人才建设,对基层文化人才创办、领办的项目给予扶持。

措施三:建设文化志愿者队伍。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动员组织专家学者、艺术家等社会知名人士参加文化志愿服务,提高社会影响力。搭建志愿服务平台,促进文化志愿服务的正常化,提升文化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大保障 确保文化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文化惠民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明确责任,协同推进,狠抓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文化惠民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科学发展考评体系、纳入年度重点督查事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规划或专项行动计划,明确责任和时间表、路线图,集中力量推进工作落实。

保障二:强化投入保障

《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落实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的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市财政每年将安排文艺精品创作专项资金500万元、文化惠民服务专项资金50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并确立稳定增长机制,充分保障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市公益性文化活动支出。

由市宣传部门牵头,会同市文化、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制定资金申报、使用、监督细则,通过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文艺精品创作、优秀文艺作品展演展览、基层惠民文艺演出等给予奖励和扶持。各县(区)也要设立相应的文艺精品创作、文化惠民专项资金,不断加大对文化惠民的投入。

保障三:强化统筹协调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文化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市文化体制改革小组统筹作用,推动建立市宣传、文化、组织、财政、教育、科技、体育、旅游、规划、建设等部门共同参与、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区)要根据实际,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文化惠民服务体系建设重大事项,努力实现政策制定协同化、资源配置最优化、服务管理集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