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网讯(记者 高云龙 史伟 通讯员 刘婧婧 骆游 余义磊)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市人大常委会继续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呼应全国人大、省人大的工作安排,将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确定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环境幸福指数。
4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叶辉在全市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政治自觉,强化组织、严明纪律、规范程序、精准靶向,高质量推进此次执法检查,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市委相关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根据安排,5月8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领执法检查组分赴各县区,深入工业企业、河堤水岸、污水处理厂和饮用水源地进行实地检查,并召开8场由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和县区党政负责同志、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汇报会,详细了解法律实施效果,认真倾听各方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说到底是一个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检查期间,各执法检查组紧盯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放过、紧盯关键地区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不放过、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水环境问题不放过,坚决做到“十查十看”,精准发现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撰写报告、科学推进整改,用好法律武器,守护碧水清流——
一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情况,看绿色发展理念树立是否牢固。
近年来,沭阳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污染防治法,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污染防治、环境执法和资金保障,实现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
“如果把生态环境破坏了,那就是把赖以生存的自然基础破坏了,发展也就难以为继。”5月16日,叶辉在沭阳县开展执法检查时强调,要提升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把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作为污染防治的治本之策,下决心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二查水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建设情况,看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规定是否严格、法规政策是否配套、工作覆盖是否全面。
“采取了哪些措施普及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建立了哪些细化管理机制?”“配套政策约束力怎么样?”5月8日,在苏宿工业园区开展执法检查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明强在实地检查、听取汇报、翻阅台账的同时,深入询问,了解园区水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建设情况。他指出,现行水污染防治法是一部适应要求、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好法律,只要把法律规定一条一条对照落实好,就会取得事半功倍的防治效果,水污染问题就能基本解决。
三查政府法定职责履行情况,看水污染防治规划是否制定、环境报告等制度是否落实。
5月9日,杨明强到泗阳县开展执法检查,对该县出台《泗阳县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考核,确保政府法定职责落到实处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他强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是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的主体,法定职责一定要理清楚、做到位。
四查新规定新举措执行情况,看河湖长制是否市县乡全覆盖,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水污染物排放监测、风险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达标规划、联合协调生态补偿等措施是否严格执行。
5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丽丽到宿城区开展执法检查。得知该区投资4500万元,建成智慧水务系统,健全“随手拍、定时巡、日办结”机制,进一步提升了河湖长工作效率,她表示赞赏。赵丽丽指出,河长制是水污染防治法新增规定,是我国水环境治理体系和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各级河长必须切实担负起责任,真巡河、真整改问题,不能只挂名不做事,更不能连公示的河长电话都打不通。
五查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情况,看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是否依法持证排污、排污口设置是否规范、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打赢碧水保卫战,激发企业主体责任至关重要。”5月8日,赵丽丽在市湖滨新区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宿迁市建先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在河口堆放了大量建筑和生活垃圾,且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她提出批评,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并坚持严格监管与强化服务相结合,提升企业治污意识,加强治污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企业治污能力建设,确保企业污水达标排放。
六查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看水源地保护区是否划定、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建立、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编制、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制度是否落实。
“如果每天喝的水受到污染,甚至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然引起社会恐慌。”5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通到徐洪河金锁饮用水源地开展执法检查时指出,饮用水安全与老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必须对标对表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并加强取水供水全过程监督、检测,确保老百姓饮用水绝对安全。
检查中,何通强调,推进水污染防治尤其是水污染防治法落地见效,县乡人大也要担负起责任,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对河长制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整治等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开展视察,发挥监督作用,并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七查骆马湖、洪泽湖、中运河、古黄河、国省考断面等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情况,看水环境质量是否限期达标、水环境保护目标是否完成、水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制度是否建立。
5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德到宿豫区开展执法检查。得知六塘河省考程道渡槽断面水质已由劣Ⅴ类逐步提升到Ⅲ类,徐德给予充分肯定。他希望该区继续高度重视,坚持以系统化思维,突出重点,创新举措,更高质量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切实守护好河湖生态环境这一“易碎品”。
八查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看中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督办的问题是否全面整改到位、黑臭水体整治是否如期完成。
检查是手段,整改是目的。5月9日,徐德到市洋河新区开展执法检查。他指出,市洋河新区把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落实融入到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全过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要正视部分镇村污水管网配套不到位等问题,紧扣法律规定,分类施策,一个条款一个条款对照落实整改,以问题整改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
九查农村水环境治理情况,看农村水环境治理审议意见落实是否到位。
“检查发现,不少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因管网配套不到位未投入运营,或者运营不正常,必须引起重视。”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路黄中在参与执法检查中,针对部分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形同虚设”问题,建议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尤其要加大配套管网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农村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
十查工业点源、农业面源、船舶港口等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情况,看污水处理设施规划是否编制,设施是否完善、运行是否正常,畜禽养殖业粪污利用和处置措施落实是否有效,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是否建成运行。
“看了几家畜禽养殖场,虽然也采取了措施,但是污染依然很大,还要加强督导。”部分参与执法检查的人大代表认为,我市各地、各部门还需继续重视,加强督导,扩大宣传,搭建载体,推广新工艺新模式,引导全社会参与进来,更有效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共建共享碧水清流、生态宜居家园。
据了解,6月下旬,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项审议。此外,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将一并交由市政府或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