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新闻网讯 (记者 王晨) 昨日上午,市委书记魏国强主持召开第56次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市人大、市政协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并原则通过《市政府关于调整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共宿迁市委常委会四季度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意见》的研究落实,把主动支持和积极参与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作为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在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调整完善的过程中,要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规划引领的意识、合力建城的意识、责任担当的意识,扎实做好各项衔接工作,尽快制定出台相应管理办法,坚决防止出现“放而不管、一放就乱”的现象,共同把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大事做实做好、做出成效。
会议指出,今年恰逢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和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中央和省委、市委相继召开了相关座谈会,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政协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市上下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最新要求、省委的具体部署上来。希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不断完善人大工作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希望市政协继续发挥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牢牢把握主题主线,紧扣中心参政议政,不断创新思路、创优举措,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规划、建设、管理是一个城市发展的核心。为强化中心城市规划统筹,调动各方参与中心城市建设管理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我市制定了《市政府关于调整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将对城乡规划、城乡住房建设、城市水务等九个方面规划建设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完善。会议指出,多年来,我市现行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对中心城市建设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宿迁快步迈向百万人口的大城市,这种体制已不能完全适应一个大城市的发展需要。从落实中央和省对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政策要求出发,从学习借鉴周边先进地区经验的角度出发,从宿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现实和长远出发,都必须对现有体制进行调整完善。
会议强调,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协调沟通,紧密配合,扎实做好各项衔接工作,切实做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确保新体制平稳有序进行。一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要注重依法行政,注重查找与先进城市之间的差距,注重我市的地域特殊性,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寻找具有“宿迁特色”的解决办法。二要强化规划集中统一管理。一个城市的规划权限必须隶属于市政府,必须做到统一城市规划、统一土地市场、统一建设计划、统一监督管理的“四个统一”。三要推动重心下移。在把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下放到基层后,要推动各个责任主体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增强责任意识,特别要做好财权配套下放及对接工作。四要切实理清责任。重点理清规划调整过程中财政体系、环卫等方面的关系,明确分工,明确职责。正确对待在此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与问题,科学完善《意见》,努力把中心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五要明确开发区的区域划分。每个开发区都要把城市建设区域和工业开发区域进行明确划分,制定出近10年内的开发重点,确保做到规划建设有重点、有计划、有成效。同时,要严格禁止在引进工业项目时“捆绑”房地产项目的现象发生,严格控制好土地出让。
为进一步提升市委常委会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前瞻性和实效性,有力有效地统筹调度和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市委常委会在每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的基础上,每季度都要制定出季度工作要点。《要点》主题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强化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对照目标找差距,明确重点求突破,改革创新激活力,坚持不懈转作风,着力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点》主体内容分为10个部分,并明确了四季度我市拟出台的重要文件或意见以及拟举办的重要会议或活动。会议强调,希望各位市委常委能够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领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对确定的每一项重点工作任务,要亲自上手、亲自研究、亲自调度,充分调动一切积极条件和有利因素,全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