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网讯 (记者 杨晓文) 昨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琦主持召开市政府四届六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建立低收入农户子女扶贫助学制度的意见》《关于提高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方案》《宿迁市精简工商登记后置审批项目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进程,缓解低收入农户“因学致贫”难题,我市决定于“十三五”期间建立低收入农户子女扶贫助学制度,对全市“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在校就读的子女全面纳入扶贫助学资助范围,按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以及高等教育分学段实施不同标准的助学资助。会议指出,建立低收入农户子女扶贫助学制度对于缓解因学加剧贫困难题,保障低收入农户子女不因贫而失学,以及有效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落地、资金保障和政策衔接,充分调动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力量筹集资金,切实将各级扶贫助学资金和政策用足、用全、用活,确保覆盖所有符合标准的孩子,并在开学前发挥政策效应,让扶贫助学落到实处。
根据《关于提高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方案》,我市农村低保标准将从370元提高至390元;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将分别从每人每年6100元、5000元提高至6500元、5500元;分散供养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950元提高至1000元。会议强调,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和孤儿等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是市政府2016年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也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资金筹措,科学谋划,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及时发放到特困群众手中;要加强信息公开,严格把握好城乡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等环节,推进“阳光低保”向“公信低保”转变,努力让发展成果更有效地惠及特困群体。
为切实解决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尽快在面上形成商事制度改革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宿迁市精简工商登记后置审批项目工作方案》,计划对53项市级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先行开展改革试验。主要采取“暂停行使一批、信用承诺简化一批、下放县区一批、加强准入管理一批”,分类推进,分步实施。除涉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开采等必要审批项目外,其余予以暂停行使,对县区可以承接的项目,予以下放。会议要求,要把握好改革的度,进一步精简、压缩、取消一批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通过改革激发活力、推动发展。要不断深化改革,下大决心巩固改革成效,强化市县联动,实现强监管、减到底、早见效。要争取上级授权,获取更多授权和支持,推动改革更好开展。要尽快实现全市“一张网”,积极做好市政务服务网上全流程办理,着力构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会上,还听取了关于对2011至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的情况汇报。
据悉,从本次常务会议开始,在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全体(扩大)会等重大会议时,市政府将邀请市人大、政协领导全程列席会议,必要时将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人士参加会议,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