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专题报道之七 标本兼治重在改革体制机制制度 

来源:宿迁网 2017/1/19 发布时间:2020-10-20 浏览量:19

宿迁网讯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在严厉惩治腐败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采取一系列改革和创新体制机制制度的有力举措,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为全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坚实保障。

加强组织建设 夯实反腐倡廉前沿阵地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全面加强各级纪委组织建设,是巩固党执政基础的现实需要,也是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基础。

2016年,从选优配强县区纪委、市纪委派驻纪检干部,提高专职从事纪检工作的委员比例,严格乡镇纪检干部配备等方面发力,全面加强市县乡三级纪委组织建设,有力地夯实了全市反腐倡廉前沿阵地,不断巩固执政根基的坚强堡垒。

对此,市纪委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组合拳”:

———认真落实四个提名考察办法,不断完善提名考察工作程序,扩大选人用人的视野,严格审核把关,会同市委组织部门选优配强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及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并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县区纪委向市纪委报告工作制度的意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认真落实纪委委员中专职从事纪检工作的委员比例要适当提高的要求,换届后专职纪检干部占市纪委委员比例达70%,比上届提高6.7个百分点。

———坚决落实省纪委关于乡镇纪检干部配备要求,所有乡镇均配备2名以上专职纪检干部,全市102个乡镇共配备纪检监察干部241名。

在开展具体工作中,各县区创新举措、积极落实。以沭阳县为例,该县实行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即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委(党组)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纪委(纪检组)着力加大案件查处,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不仅如此,沭阳县还实行“两个为主”制度,做到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去年以来,已向上级报送案件线索10件。同时,积极推进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切实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筑牢组织阵地,强化组织保障,全市县乡各级纪委组织有效地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域覆盖、立体监督的新格局。

深化改革创新 进一步发挥派驻监督作用

泗洪县对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进行统一管理,采取“单派驻”与“综合组”相结合的派驻模式,通过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格考核,促使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良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宿豫区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建立走访调研、协作组、跟班学习、创新探索、汇报报告“五项制度”加强派驻机构建设,进一步增强派驻机构发挥职能作用的压力和动力。

宿城区按照“改革领导体制、强化监督职能、确保工作成效”工作要求,积极探索派驻机构体制改革,对区直部门纪检组(纪委)实行“统一派驻、集中办公、全面覆盖”,有效激活派驻机构履职的积极性。

……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在全市各地,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创新组织制度,实施派驻监督,力争把“全面从严”要求落地见效的探索实践接连不断。

在市级层面,市纪委、监察局建立健全委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与派驻机构联系制度,定期加强联系指导;举办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培训班,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重点约谈“零问题”派驻机构负责同志,督促指导派驻机构把“四种形态”用好用准用到位。种种措施多管齐下,为各派驻机构干部开展工作提供了正确指引和有效指导。

众所周知,派驻监督是党的自我监督的重要形式,因而,定位准才能责任清,责任清才能敢担当。

沭阳县实行突出主责主业制度,对前期多达140项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大幅清理,最终仅保留14项与纪检监察工作密切相关的事项,突出监督执纪问责,由“面面俱到”向“术业专攻”转变。

泗洪县以“六个一”为统领,即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一次廉政谈话、一次专项检查、一次问题线索和信访办理情况报告,每季度一次交叉巡查、每半年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理清了派驻(出)机构工作思路,条目化明晰工作内容。

宿豫区通过制定多项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区纪委监察局与派驻纪检组(纪委)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派驻纪检组(纪委)直接向区纪委监察局请示或报告工作,对区纪委监察局负责,接受区纪委监察局的工作部署、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纪检组长不再参与驻在部门业务分工,进而向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聚焦。

从问题线索抓起,将监督触角前移,全市各派驻机构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去年,市纪委各派驻机构谈话函询146人,党政纪处分109人,同比增长了2.4倍。

推进源头治理 构筑“防腐拒变”防线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权力寻租,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违反既定程序……据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执纪审查和专项整治过程中,经常发现诸如此类的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深究原因,除了是领导干部主观问题,很多时候是一些制度本身不健全、不完善所致。

找准问题,精准施策。为此,市纪委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从建立和完善制度入手,积极推进源头治理,努力从根本上构筑“防腐拒变”的防线。

针对执纪审查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深入剖析原因,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各类整改意见20多条,督促建立健全《关于严格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制度30余项。

组建市纪委法规研究室,挂“案例分析与风险防控研究中心”牌子,加强对扶贫资金、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腐败案件的分析,查找体制机制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制度建设监督建议,推动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组织研究纪委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常委会成员监督的实施办法。

在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各县区也积极立足实际,建立健全多项涉及权力运行和监管的制度及规定,力求堵上填满制度漏洞、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例如,泗阳县对一些不能适应反腐需要的制度及时废除或修改完善,全年出台14项管用好用的新制度,形成了一套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和监督机制。针对纪律审查中发现的县属国有企业问题,在全省率先出台《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监察的十项制度》,为强化国有企业反腐提供了制度利器。同时,制定出台《泗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党员干部涉纪问题线索查结情况反馈实施办法》,进一步构建权力运行长效监督机制;制定《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不断提升预决算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制度建立不难,难在制度执行,今后,我市将在继续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坚决做到遵守制度一律从严、执行制度全面到位,真正让制度生威、发力。”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宿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