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新闻网讯(记者 葛明 汪正文 王国康)市委、市政府昨日召开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员大会,正式下发以《宿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为纲的11个制度文件,其覆盖面之广、含金量之高前所未有。以此为标志,全市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我市缘何要推进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此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何特点?重点是什么?对于宿迁经济社会发展有何重大意义?对此,记者结合动员大会精神,对此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情况进行深入解读。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大势所趋更是现实所需
改革创新是宿迁历久弥新的光荣传统,始终是宿迁的一面旗帜,是宿迁实现跨越发展的制胜法宝。
建市以来,我市许多改革都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激发了动力与活力,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在所有的改革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具有较强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决定性作用。
自2002年我市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被清理、取消和调整,提高了行政效率、改善了投资环境、方便了群众办事,初步构筑了“三最四低”的外部投资环境,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广泛好评。
但不容否认的是,当前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然任重道远,审批程序繁琐、效率低下、管理不规范、随意性比较大等问题仍然存在,“重审批轻监管”、“以批代管”以及权责不一、监管不力等现象屡有发生。这些现象与问题,表面上是监督管理不严格、不到位,实际上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彻底、不深入,不仅与经济发展要求极不适应,与广大群众的期望也相去甚远,已经影响和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与此同时,随着宏观形势的不断变化,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又出现了新的困难和问题,既面临着国际国内宏观紧环境的影响,也面临着资源要素约束、行政体制性障碍、政策效应递减等制约;既面临着统筹“三大发展”、推进“九比竞赛”的重任,也面临着“改革创新优势在弱化、氛围在淡化、精神在软化、金字招牌在氧化”的“四化”现象。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以更大的智慧和勇气,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今年全国两会,李克强总理在接见中外媒体时明确指出,“现在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还有1700多项,本届政府下决心要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去年我省省级行政审批事项从1116项减少到694项,今年省委罗志军书记、李学勇省长都在多个场合明确表示将在推进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下更大功夫,这些都足以看出国家和江苏在简政放权方面的坚定决心。
国家如此、江苏如此,作为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市的宿迁,更应该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坚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优化发展环境、催生跨越发展动力与活力的重要抓手,全力打造规范简便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因此,对于宿迁来讲,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既是大势所趋,更是现实所需。
先行试点打开“突破口”
构建“1+10”改革体系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瞻远瞩、果断决策,启动实施了“五项改革”,并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突破口,以期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激发社会活力,优化发展环境,释放新的制度红利。
4月2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骆马湖总部经济集聚区建设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会,启动了以工商登记改革试点为先导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改革试点已取得初步成效,为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了新路、积累了经验。
在先行改革试点探索的基础上,我市对改革的整体设计、方案的制定,进行了仔细推敲、反复论证:
其一,自5月2日市党政联席会议正式提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课题后,我市先后召开市政府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座谈会、会办会、方案会审会等10多次会议,对改革任务和方法步骤进行研究论证,逐一会商改革中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问题,为改革的深入推进作了充分准备。
其二,市纪委、监察局牵头,会同市法制办、工商局等单位,成立了5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从改革的具体细节入手,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特别是针对梳理出的233项审批项目,先后与30多家审批部门进行了多轮沟通,召开单位主要领导、企业代表等各类座谈会90余场,逐项分析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可行性。
其三,专门聘请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南京大学等相关专家和学者,组成专家评审论证组,与各审批单位负责同志进行面对面交流,并结合宿迁实际对审批项目进行逐项评审。
在谋划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同时,市委、市政府坚持统筹谋划,推动各项配套改革齐头并进,制定出台了《宿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监管工作的意见》、《宿迁市防止行政审批权力寻租暂行规定》、《关于服务保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共11个文件,初步构建了以《宿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为纲的“1+10”改革体系,增强了改革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在深入调研、逐项审核、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我市对以往保留和近年新增的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总体上看,本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力度大。此次行政审批制度不是碎片化的、零散的改革,而是全面的、彻底的改革,凡是市场能够自我调节的事项坚决取消行政审批,凡是下级政府能够履行的职能事项坚决下放。二是精简多。目前,市级仅保留审批事项57项,压减了136项(下放8项,暂停行使95项,调整管理方式33项)【详见A6版】,精简率超过70%。三是配套全。除了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举措作了具体的部署外,还专门配套了行政审批监管、防止行政审批权力寻租等一系列保障措施。四是站得高。既立足当前实际,又着眼于长远改革,不仅在现有架构内形成了一整套的规范性文件,也为今后行政管理综合改革等预留了接口和探索空间。
规范精简高效为方向
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
当前,衡量一个地区的竞争优势,不仅取决于这个区域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以及政策优势,更取决于是否有精简高效、公平竞争的政务环境和发展环境,这是软实力,更是硬实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用脚投票”,哪里审批环节少、办事效率高、行政成本低、服务环境优,哪里的资源要素吸引力就大、集聚功能就强、带动发展的优势就明显。
围绕建设“小政府、大社会”的总体要求,按照“弱化审批、强化监管”的改革思路,我市制定出台了《宿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确立了“全面精简、充分放权、强化监管”的基本原则。
全面精简,即按照“减权、去利、公开、制衡”的要求,全面清理各领域、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及其他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切实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及社会事务的过度管制和限制,最大限度激发市场和社会的活力。
充分放权,即按照权责统一、运转协调和“能放都放”的要求,减少管理层级,赋予基层政府更多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权和决策权。
强化监管,即在减少对微观事务直接干预和管制的同时,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严格市场监管,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切实改变“重审批、轻监管”和“重管制、轻服务”的状况。“减权”,是本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中的重点,就是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变文件放权为实质性放权,使数量的变化真正转变为物理的变化、化学的变化。“去利”,就是将行政审批权限与部门利益隔离,防止审批项目部门利益化,同时将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与行政审批部门脱钩,使其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公开”,就是把一切审批项目置于“阳光”下运行,将办理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监管办法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制衡”,就是把行政审批事项细化为项目办理、监管、监督、评议等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的环节,强化行政审批的全过程监控,形成有机的内外部约束机制。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域众多、任务繁重,如果只是平均用力、撒胡椒面,那么就难以实现以点带面、尽快取得实效的目标。为此,我市此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推动工商登记、“四证一体”登记、并联审批制度、“资格资质脱政化”等重点领域的改革,撬动面上改革进程,实现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的互相统一、互相促进,为下一步的改革打通阻滞、消除障碍。
虽然放权是我市这次改革的重点,但绝不是一放了之、放任不管。只有“放”和“管”两者齐头并进,才能产生最佳效应。构建监管体系,强化市场主体监管,也是此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
对此,市政府出台了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监管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对法律法规或地方政府已明晰相关领域主管责任的,即使审批项目暂停行驶、下放、调整管理方式或由前置改为后置,原审批机关仍要承担对相关领域的监管责任,要继续牵头监管和查处该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过程控制,做到衔接有序,切实避免管理脱节;按照“定标准、严监管、重处罚”的改革思路,逐项制定具体监管办法,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实现从以审批准入为主的事前监管向以执法查处为主的全过程监管转变。
全力打造“四最”地区
再创一个黄金发展期
近十年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门话题,也是各级党委政府最为热衷的改革之一。改革就是为了更好地发展。我市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有力地转变政府职能、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政府廉洁,努力打造全省乃至全国行政审批项目最少、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行政过程最透明的地区,努力再创一个黄金发展期。
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市场主体部分的改革基本完成,但包括行政审批制度在内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仍有很长的路要走,特别是行政缺位、越位、错位的现象依然存在。我市推进此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是以压减行政审批事项为目标,减少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直接干预,真正使政府从繁琐的微观事务中摆脱出来,转到宏观调控、制定规划、实施监督、强化服务上来,逐步形成政府与市场、公权与私权之间边界清晰合理、分工合作有度的社会关系,从而让市场的归市场,社会的归社会,让政府真正回归到承担责任、提供服务的权利本位。
随着当前各地间的发展竞争日趋激烈,大家都认识到,区域间的竞争,实际上就是发展环境、社会活力的竞争。如果我们在社会活力上无法创造更为宽松的空间、在发展环境上无法提供更为高效的服务,不仅无法有效地聚集产业、人才和资金,而且现有的产业、人才、资金等优势,也有可能流失。为此,我市在本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以并联审批、“四证一体”等改革为重点,再造审批流程,通过放松规制向市场和社会让渡空间,有效减少行政管制,切实解决办事门槛多、审批程序复杂、服务资源分散等问题,必将有效促进人才、资金、技术等社会资源更加高效、更加通畅地流动,带动各类市场和社会主体更大程度、更广领域地活跃,从而推动整个社会活力竞相迸发、激情涌流,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事实证明,审批过多过滥,极易导致腐败行为的发生。为此,我市通过本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推进“四分开”为抓手,严格约束行政审批权力,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让权力暴露在阳光下,不仅将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增强行政审批的透明度,更将进一步深化对行政机关的社会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加快打造廉洁政府。
行政改革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今天的领先不代表着明天的领先。我市此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只是行政改革中的一个阶段,尽管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但如果用长远的、发展的眼光来审视今天的改革,我们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审批制度还有很大的改革空间。但可以预见的是,我市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推动宿迁在新一轮发展中获得更多的红利、赢得更大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