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年来,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残疾人事业成果丰硕,残疾人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升,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日益浓郁。自即日起,日报开设“筑梦·关爱残障人士”专栏,从这里你可以了解到政府惠及残疾人的各项举措、爱心助残典型事迹、弘扬人道主义新风尚。敬请关注!
虽然才放假没几天,但是广大学子已经按捺不住对新学期生活的向往了。而对于各位亲爱的残疾学子及残疾人家庭子女新生,您做好准备了吗?关于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奖励金、补贴金等助学政策您了解多少?如何申请?日前,记者就残疾学子及残疾人家庭助学政策相关问题采访了市残联副理事长苗卫平。
助学政策之一: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
问: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主要针对哪些阶段的学生?标准是多少?
答: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的资助对象是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含特教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前三年在校残疾学生;大学在读残疾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
资助的标准是,高中阶段每生每学年1000元;高等教育阶段每生每学年1500元。
问:如何申领?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
高中阶段:需具有本市户籍,持有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全日制高中阶段《学生证》。
高等教育阶段:本市生源,持有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全日制高等院校阶段《学生证》。
问:补贴如何发放?
答:补贴由县(区)残联、开发区(新区)政社办(社会事业局)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发放残疾学生本人或监护人。
助学政策之二:残疾学生一次性教育奖励
问:对于考上中等以上学校的残疾学生,有哪些相关的奖励政策?
答:有的,考入中等以上学校的残疾学生,有一次性教育奖励。资助标准是中专1000元、大专1500元、本科2000元、研究生(含)以上3000元。
同样的,只要是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参加全国或省、市统一组织考试并被中等以上学校(普通全日制中、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学校)正式录取的残疾学生,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区)残联、开发区(新区)政社办(社会事业局)提出书面申请,即可申领一次性教育奖励。
问:奖励金如何发放?
答:由县(区、开发区、新区)教育局、残联(政社办、社会事业局)对申请人所报资料予以审核,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县(区、开发区、新区)残联(政社办、社会事业局)发放给残疾学生本人或监护人。
助学政策之三:低收入农户(涵盖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子女扶贫助学金
问:您提到了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残疾学生一次性教育奖励,那么针对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子女,我市有无相关助学政策规定?
答:有扶贫助学金。当然,不只是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子女,扶贫助学金资助的对象和范围是:“十三五”期间,全市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含新增的和提前脱贫的)在校就读的子女均是扶贫助学的资助对象。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以及高等教育(全日制本、专科)的低收入农户子女给予分学段资助。
问:资助标准是什么?
答:1.学前教育阶段:不低于1000元/年/人。
2.义务教育阶段:小学阶段资助标准不低于1500元/年/人,初中阶段资助标准不低于2000元/年/人,主要用于营养改善和校车费等。
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在按省财政厅、教育厅、扶贫办《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苏财教〔2016〕151号)要求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资助标准不低于3000元/年/人,主要用于生活费和住宿费等。
4.职业教育阶段:不低于3000元/年/人,主要用于生活费、住宿费、实训费以及教材费等。其中,就读三年中职的,资助前两年;就读五年高职的,资助前三年。
5.高等教育阶段:对在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本、专科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给予扶贫助学资助。在江苏省、市属普通高校就读的,按省财政厅、教育厅、扶贫办《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苏财教〔2016〕151号)精神,享受相应资助;在其他普通高校就读的,按学年给予补齐资助,本科学年资助标准不低于5000元/年/人,专科标准不低于3000元/年/人。对当年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录取的,还给予一次性资助,本科标准不低于2000元/人,专科标准不低于1000元/人。需要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给予协助办理。
问:如何申请和发放?
答:1.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阶段,由低收入农户申请,村(居)委会证明,乡镇以及就读学校初审,县区教育局、扶贫办审核并予以公示。各县区按照标准补齐后,由财政部门会同扶贫、教育部门于每年1月份和8月份分两次打入低收入农户“一折通”或低收入农户子女资助卡。跨县区学校就读的或在市直学校就读的,除按原有的教育资助方式资助外,生源地县区政府(管委会)对照资助标准将需补齐的资助资金打入低收入农户“一折通”。
2.高等教育阶段,由低收入农户凭子女大学录取通知书或普通高等院校开具的学籍证明、村(居)委会证明,乡镇初审,县区教育局、扶贫办审核并予以公示。对当年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录取的,各县区于各录取批次学生入学报名前分批次将资助资金一次性打入低收入农户“一折通”,或集中组织发放;非江苏省、市属普通高校在读的,各县区于每年8月下旬前将下一学年度扶贫助学资金一次性打入低收入农户“一折通”。
助学政策之四:残疾学生资助政策
问:我市针对残疾学生有什么样的资助政策?
答:学前教育阶段:对在公办幼儿园接受教育的残疾儿童,免收保育费和管理费。
义务教育阶段:对农村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城镇残疾学生,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免收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补助。
高中阶段:在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免收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残疾学生、在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部(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以上,直接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