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灵魂

来源:宿迁网 2017/9/9 发布时间:2020-10-22 浏览量:18

宿迁网讯(记者 张立婷)古语有云:公者无私之谓也,平者无偏之谓也。从古至今,人们关注公正,主要是围绕着一个核心问题:即给每个人所应得。公正强调给每个人以其所应得,表现在每个人的付出与所得之间保持一种比例上的平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实践中,我们如何理解公正?又如何培育和践行公正观?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和市民,听听他们对公正的理解。

杨殿闯:公正是权利和义务的合理配置

“公正,即社会公平与正义,是人类普遍追求的关于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的合理状态,是应得与所得的合理关系的一种期盼,是个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合理配置。”宿迁学院法政学院副院长杨殿闯认为,公正不是抽象的和永恒不变的,而是根植于社会实践,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人们的经济地位和利益密切关联。

杨殿闯以城市化和户籍制度为例表示,在不少人看来,能够进城并拥有一个北京、上海户籍是梦寐以求的事情。不要说农民,就是名牌大学的毕业生要想获得一个城市户口也绝非易事。这似乎是一种歧视,意味着不公正。但从城市化的规律和实践看,城市化并非简单的户籍问题,真正的城市化是人的城市化,主要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在城市有稳定的收入,即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二是有稳定的住所,最好是自己有住房或公租房。否则,将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很多发展中国家常见的贫民窟问题。我国之所以没有这种现象,户籍制度无疑起到了重要作用,它为城市化的有序展开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户籍制度既是对进城农民的一种保护,也是对全社会的一种保护。

在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人们对社会不公的承受力逐渐下降,这导致了以维护利益为核心的各类冲突快速增多。在这种历史背景下,我们应该坚守什么样的核心价值观?我们党提出了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其中,公正则是当代中国核心价值观的灵魂。

“面对公正的复杂性问题,我们要学会运用唯物史观和辩证思维的方法,立足于社会实践,正确处理形式公正与实质公正的矛盾、公正的一般与特殊的差别、公正与不公正的对立等一系列问题。”杨殿闯说。

刘录:司法公正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终极目标的重要保证

“从法律角度来说,司法公正是实现依法治国,保障人权,限制权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终极目标的重要保证。”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律师(宿迁开放大学法学讲师)刘录认为。

刘录解释称,司法公正基本内涵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从依法治国的意义上讲,如果一个社会中没有了司法公正,那么这个社会也就根本没有公正可言了。

“追求司法公正,首要的问题就是要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其次要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各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刘录举例说,即使民众认为是罪大恶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获得自行辩护和委托律师辩护的权利,有获得公开、公正审判的权利,也有上诉和申诉权利等,这些权利应当尊重和保障。

“当然,更要尊重和保障律师的会见、辩护权等执业权益,因为律师的辩护作用有利于保障法律正确实施,避免冤假错案发生,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刘录说。

张超:公正是一碗水端平

“对我们老百姓来说,最朴素的要求就是公正,就是‘一碗水端平’。”宿豫区仰化中学教师张超认为,公正就是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厚此薄彼、嫌贫爱富。

“公正,其真正要求在于权利、机会、规则、分配都体现公平。”张超说,一个国家,首先有了公正严明,才会有国泰民安的法治文明。真正的法治文明,讲求法律面前一视同仁,人人平等,抛弃“刑不上大夫”的陈旧观念。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建设法治文明国家最根本的条件。所以,执法的手腕必须过硬,要把严格执法建立在透明、耀眼、公正的阳光之下进行,真正让依法治国的公正执法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