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村集体经济 撬动强村富民大“杠杆” 

来源:宿迁网 2018/12/4 发布时间:2020-10-22 浏览量:22

近日,《宿迁市振兴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正式出台,三年内,宿迁将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较快增长——振兴村集体经济 撬动强村富民大“杠杆” 

宿迁网讯(记者 张云 高媛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强农业、美农村、富农民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

为进一步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能力,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近日,我市出台了《宿迁市振兴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为统领,以提高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为核心,以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引导,创新发展模式,完善管理体制,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较快增长。

按照《计划》,我市振兴村集体经济的目标为:全市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年平均增速7%以上,到2020年,188个省定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省定脱贫标准,力争全市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平均达到30万元,集体经济收益50万元以上的经济强村达到200个。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选准路子,才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计划》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积极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径。《计划》提出了七大举措来振兴村集体经济,包括:稳步推进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在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中充分保护村集体合法权益。大力开发集体资源,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鼓励村集体对机动地、荒地、水面等资源性资产,通过集中开发、招标租赁等方式获取经营性收入。做强产业带动增收,结合“产业富民”专项行动,积极支持村集体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品牌农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形成“一村一品一店”的产业格局。全面推广股份合作,结合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鼓励村集体以集体机动地或资金入股等方式领办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积极培育物业经济,盘活村集体老旧办公用房、会堂、厂房等闲置资产,增加物业租赁收入。鼓励开展服务创收,鼓励村集体创办服务经营性实体,通过组建劳务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等方式,开展统防统治、联耕联种等有偿社会化服务,支持村集体通过提供物业服务等,增加集体经济收入。落实扶贫开发政策,按照资产收益扶贫要求,我市对各类扶贫形成的资产、资源、资金确权到村,收益分配到村(到户),增加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收入。

各项举措落地生根离不开政策的扶持,《计划》对振兴村集体经济方面提出了五项扶持措施,包括:加大财税支持,即加大对村居特别是对经济薄弱村居的资金投入,支持经济薄弱村居产业发展。各级财政将进一步整合各类可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财政资金,通过先建后补等方式,精准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增收项目。落实用地政策。支持有条件的村居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开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通过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等方式兴办旅游服务等企业;强化金融支撑。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在信贷支持上计划优先、利率优惠。全市每年将投放不低于1亿元支小再贷款用于推动发展集体经济;抓好队伍建设。深入实施“返乡兴村千人计划”,选优配强村级组织班子,同时着力提升村级“两委”班子领导集体经济发展的能力;建立激励机制。各县区结合实际,统筹考虑不同村居的经济基础、发展定位、增收渠道、干部队伍结构等条件,按照分档分类的原则,探索建立与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长挂钩的村居干部待遇激励机制。

为确保各项举措有力实施、各项政策得到保障,《计划》指出,各县区党委、政府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责任主体,要把振兴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乡镇党委、政府是振兴村级集体经济的工作主体,要因地制宜制定村居工作方案。村居“两委”是振兴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主体,要集中精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计划》明确了市委农工办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齐力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组织部门要加强新型村干培养,大力推进强村三项试点,会同民政部门指导做好村居“两委”班子的选配工作。财政部门要统筹做好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优先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国土部门要保障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用地指标,保障村集体用地需求。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农村集体“三资”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促进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其他相关部门都要根据自身职能,找准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结合点,积极投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为了确保振兴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取得实效,《计划》将这项工作纳入脱贫攻坚目标考核,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的督查和推进,建立健全日常督查检查和年终考核评比制度。

让村集体经济“活”起来,让低收入群众富起来,振兴村集体经济将撬动宿迁乡村振兴大“杠杆”,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