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第二届“金种子”网络创业大赛公告

来源:宿迁新闻网 2015/5/16 发布时间:2020-10-27 浏览量:21

一、指导思想

坚持网络创业与电商实战相结合、创业培训与氛围营造相结合,突出示范引导,培养电商人才,培育创业主体,引导企业上线,繁荣电商产业,进一步营造浓厚网络创业氛围。

二、大赛主题

指点青春  网创未来

三、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市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各县(区)创业办,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创业办

协办单位:宿迁日报社、市广电总台

技术支持:宿迁市沃尔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大赛时间及参赛网店要求

2015年5月至11月(具体开赛时间以大赛组委会公布时间为准)。参赛网店必须由报名选手负责经营,实际经营地点应在宿迁市范围内,参赛网店网址中需有“taobao”、“tmall”、“paipai”字样(其他类型网店或网络销售方式不列入参赛范围)。

五、大赛方式

大赛以电商实战形式举行,实行市、县(区)联动,设立沭阳、泗阳、泗洪、宿豫、宿城、市直六个分赛区,按照统一分组、统一赛段、统一规则、统一货源、统一评奖的“五统一”原则,组织参赛选手进行网络销售竞赛。

统一分组:大赛采取分组竞赛方式进行,大赛组委会根据参赛选手报名时登记网店的店铺类型和信誉等级进行统一分组,共设立四个竞赛组,即:天猫组、皇冠组、钻石组、新秀组(包括淘宝店、拍拍店卖家信誉5心(星)及以下网店,大赛期间新注册网店)。

统一赛段:结合电商特点,统一设定6个月赛赛段和总决赛。大赛期间可随时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以后各赛段比赛。

统一规则:所有选手按大赛组委会统一规定流程、竞赛规则参加网络销售竞赛,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参赛成绩。

统一货源:设立县(区)分赛区和市直供货平台,参赛选手上架销售网货原则上应从各供货平台提供的网货目录中选择。如参赛选手销售非大赛供货平台网货,必须为参赛网店参赛前三个月内未上架和销售的网货,且须报经各分赛区审核同意,审核结果报大赛组委会备案。

统一评奖:各分赛区在规定时间内对本赛区选手成绩进行评审(市直分赛区由大赛组委会牵头评审),并将评审结果统一上报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组织复核,评定全市总赛区奖项。为鼓励和支持网络创业新手参加大赛,奖项设置重点向新秀组选手倾斜。

六、大赛流程

(一)报名参赛。全市年满18周岁,有意从事网络创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含在宿迁工作、学习、生活的外来人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参赛选手登录大赛官网分赛区入口报名。大赛组委会每天对报名参赛选手进行审核,审核后及时公布分组结果,向参赛选手发送大赛官网用户名及密码,参赛选手可以正式参加比赛。

(二)参赛培训。在市区和三县分别设立大赛培训点(市区参赛选手培训委托大赛技术支持单位培训,各县负责本县参赛选手培训),对参赛选手实行免费培训。参赛选手可根据自身需要参加培训,也可以登录大赛官网下载网络教学视频自学。

(三)网货选择。参赛选手可在分赛区和市直供货平台选择网货,委托平台发货。凡使用供货平台网货的,由大赛组委会和各县(区)提供相关技术、信息、资料支持。销售非供货平台网货的,经审核同意后参赛选手方可自行组织货源。

(四)店铺经营。参赛选手应依规守法经营店铺,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和国家规定网上禁售商品,禁止通过虚高网货价格、刷单、虚假订单、互相发货等不正当竞争方式增加网店销售额,认真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五)成绩提交。参赛选手在每月1日、11日、21日登录大赛官网,根据前一旬的经营实绩填写并提交成绩申报表。各县(区)创业办及时汇总审核,上报每旬本赛区参赛选手成绩。

(六)成绩评审。大赛组委会根据各赛区每旬提交的选手成绩,经统一组织复核后,产生各赛段及总决赛各奖项。

七、奖项设置

按月赛赛段、总决赛分组设置奖项,根据各分赛区评审上报的参赛选手成绩,每月按参赛分组评选出全市月赛冠军,大赛结束后最终评选出第二届“金种子”网络创业大赛年度总冠军及“金种子”选手奖、新秀奖、优秀选手奖、最受欢迎地产品等。各分赛区奖项参照全市总赛区奖项进行设置。

(一)月赛

每月进行月赛评奖,根据参赛选手月销售额进行评比。四个参赛组每组分别评选出1名月赛冠军。获评月赛冠军的,天猫组、皇冠组选手销售额不低于10万元,钻石组选手销售额不低于5万元,新秀组选手销售额不低于1万元。

获得月赛冠军的选手,授予荣誉证书,奖励现金3000元。

(二)决赛

1.“总冠军”奖。根据每组参赛选手参赛期间的总销售额,分别评选出天猫组、皇冠组、钻石组、新秀组总冠军。获评总冠军的,天猫组、皇冠组选手总销售额不低于200万元,钻石组选手总销售额不低于100万元,新秀组选手总销售额不低于20万元。

获评总冠军的,授予总冠军奖杯,分别奖励现金5万元。已获评总冠军选手不再参加总决赛的其他奖项评选。

2.“金种子”选手奖。根据每组参赛选手参赛期间的总销售额,择优评选出10名网络创业大赛“金种子”选手(其中新秀组选手4名,其他组选手各2名)。获评“金种子”选手奖的,天猫组、皇冠组选手总销售额不低于100万元,钻石组选手总销售额不低于50万元,新秀组选手总销售额不低于10万元。

获评“金种子”选手的,授予荣誉证书,分别奖励现金2万元。已获评“金种子”选手不再参加总决赛的其他奖项评选。

3.新秀奖。根据新秀组参赛选手参赛期间的总参赛成绩进行评比,评选出新秀奖10个。获评新秀奖选手的网店总销售额不低于5万元。

获评新秀奖的,授予荣誉证书,分别奖励现金5000元。

4.优秀选手奖。根据天猫组、皇冠组、钻石组参赛选手参赛期间的总参赛成绩进行评比,每组评选出5名优秀选手。获评优秀选手奖选手的网店总销售额不低于20万元。

获评优秀选手的,授予荣誉证书,分别奖励现金5000元。

(三)其他

1.最受欢迎地产品奖。根据大赛期间地产品网络销售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选“最受欢迎地产品”10个。

2.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地、各相关部门赛事参与组织情况进行考评,评选出优秀组织奖3个。

八、联系方式

大赛QQ群142400270;大赛咨询电话:0527-84391081;大赛监督电话:0527-84368805;微信:金种子网络创业大赛;新浪微博:宿迁市网络创业大赛;腾讯微博:金种子网络创业大赛。

欢迎广大网络创业爱好者前来报名参赛,欢迎有产品供应能力的企业,向大赛组委会和分赛区赛事组织机构推荐提供网货。

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大赛组委会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