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点滴改变 汇聚文明 

来源:宿迁网 2016/7/20 发布时间:2020-10-27 浏览量:20

宿迁网讯 (记者  郭言 实习生 刘金炎 通讯员 亚芳 泽琨  闫雪)在宿豫城区,《宿迁文明20条》的宣传标语、宣传牌不时映入眼帘,俨然成了装点城市的宠儿。对此,久居宿豫的居民们体会最深:“从刚开始的陌生到现在耳熟能详,自觉践行,是《宿迁文明20条》让我们的举止更美,让我们的城市更美!”

文明是城市的魂魄,市民的文明程度决定城市文明的高度。自《宿迁文明20条》发布以来,宿豫区紧抓契机,快速稳健推进落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我文明,宿豫文明”为主题的文明倡导、文明劝导、文明规范、文明实践“四大行动”,让《宿迁文明20条》不断提升城市“气质”。

倡导行动:高频高密全覆盖  激发文明认同

“夏日炎炎似火烧,宿迁城凉风习习歌声飘,歌声越唱越响亮,歌唱那宿迁文明20条……”这是该区仰化镇文化站工作人员金平眉创作的《宿迁文明20条》快板书,因其琅琅上口,颇有韵味,很快赢得大家喜爱。

“目濡耳染,不学以能”。为了快速提升广大群众对《宿迁文明20条》的知晓率,激发认同感,该区发挥文艺骨干优势,深度挖潜,做足宣传文章。基层文艺骨干创作宣传《宿迁文明20条》的快板书、样板戏;区广播电视台精心策划,邀请知名传媒公司制作20部动漫公益广告片,在《宿豫新闻》、电视剧等节目前后播出,每部广告片每天播出频率不少于8次。同时,区电视台还开辟“创建进行时”栏目,及时宣传践行《宿迁文明20条》的先进典型。

为了实现倡导行动深层次全覆盖,该区坚持量体裁衣,因人因地施策。全区所有机关单位均深入挂钩帮扶企业,开展送一幅文明20条宣传标语、一份宣传倡议书,张贴一块遵德守礼提示牌的“三个一”活动,并引导企业在人员密集处设置宣传展板、利用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实现全区规模企业员工知晓率在95%以上。此外,通过制作宣传动画、编创拍手歌,开展“读中华经典,做谦谦少年”主题活动、未成年人“八礼四仪”养成教育等,推动《宿迁文明20条》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城区主要出入口和主要道路沿线设置1800余个大型落地广告牌,各小区主要出入口、楼道口设置3000余个宣传牌。

劝导行动:精心精准抓载体  推进文明自觉

行走时,自觉地在道路两侧黄线以内,一人独行,两人成排,三人成行,多人成队;见面了,点头致意,遇到外来人员,还主动躬身致礼问好;就餐中,端坐安静,饭后座椅归位,垃圾随手带走……这样的情景在江苏秀强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已成常态。对此,总经办主任袁方感触颇深:“打造《宿迁文明20条》示范点,让文明成为公司又一张响亮的招牌!”

启事在教诲,成事在榜样。为了推动思想认同转化为行为自觉,该区积极打造文明劝导示范点。江苏秀强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率先成立一支近100人的“文明劝导队”。文明劝导员们或胸挂绶带、或佩戴红袖标,长期穿行于公司各个角落,个个都是“火眼金睛”,只要发现不文明行为,都会及时、耐心劝导。近一年的努力,文明习惯在公司已然成风。

此外,该区同时打造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张家港实验小学、中通社区等示范点,均成为全区标杆,江苏秀强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和张家港实小两个示范点还成为省级观摩点,赢得多方点赞。

据悉,该区还组建志愿服务队,让劝导行动“面对面”、“一对一”、“实打实”。“文明礼仪劝导志愿服务队”、“文明出行志愿服务队”分别通过“志愿服务周周行”,利用节假日在人流量较为集中的公共场所,通过发放宣传页、组织“快闪”表演等,引导公众守秩序、讲文明。“文明餐桌志愿服务队”,则通过开展“光盘行动”、“绿色餐饮”,引导公众文明就餐。同时,各医院、景区、商场超市、窗口单位均成立志愿服务队,志愿者们身披绶带,在电梯出入口、门诊大厅和服务窗口等开展常态化劝导,目前,该区23支志愿服务队伍的650余名志愿者作为劝导行动的主力军,已成为城市独特的风景。

规范行动:聚焦聚力补短板  提升文明形象

公共场所吸烟、不文明遛狗等不文明陋习、积弊长期存在,居民们甚至习以为常,想改变,非一日之功。对此,该区坚持聚焦重点,聚力关键,严措施抓推进,对照目标补短板,由执法主体进行执法规范,确保《宿迁文明20条》落地生根。

对于室外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烟头、乱倒垃圾等行为,由区城管部门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51条等相关规定,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立即擦除等补救措施外,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室内公共场所认真制定、严格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不得配备烟灰缸、设置吸烟区。

对于在建(构)筑物外墙或橱窗、居民小区楼道、市政公用设施等乱贴、乱涂、乱刻的,由城管部门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50条、《宿迁市市民文明规范》第3条、《宿迁市市区居住小区管理办法》第23条、《宿迁市区非法小广告整治管理办法》第7条、第9条、第11条等规定,责令违法人限期清除,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使用作业工具或者通讯工具从事上述行为的,城管部门暂扣作业工具或建议有关部门暂停其使用通讯工具。

同时,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整治不文明遛狗,除在居民小区及周边、公园等公共场所加大宣传力度外,对违反规定,放任犬只干扰他人生活、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视情节处警告、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及时清除宠物粪便污染环境的,由区城管部门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51条、《宿迁市市民文明规范》第3条、《市区养犬管理办法的通知》第32条规定,除责令纠正,采取补救措施外,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实践行动:创新创优促长效  养成文明习惯

为了推动《宿迁文明20条》落细、落实,长效推进,宿豫区创新方式,通过活动拉动,深度激发市民参与热情,让践行《宿迁文明20条》真正成为城市的要事,每个市民的大事。

在机关公务员“遵守《宿迁文明20条》文明有礼我先行”主题活动中,机关办公大楼广泛张贴“遵守《宿迁文明20条》,做文明有礼公务员”倡议书;在机关公职人员中开展“我为文明点个赞”原创微信有奖征集,并选择优秀作品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分期发布;在党政机关开展主题征文活动,评选优秀文章汇编成册。同时,组织机关党员志愿者节假日进社区、居民小区,开展创建知识宣传、环境卫生保洁等志愿服务活动。

在有奖征集“点赞:文明笑脸”活动中,媒体记者、志愿者、各类执法人员、区创建办督查人员随手拍,记录市民遵守《宿迁文明20条》的美丽瞬间,并每月发布一次“文明笑脸墙”。区教育系统则将活动进一步深化,在系统内开展“发现身边美·传递正能量”随手拍,已征集作品近200张。

此外,在全区开展“我承诺,我文明”文明挑战接力活动里,由获得“中国好人”、“江苏省道德模范”等称号的榜样模范人物发起,公开承诺“遵守《宿迁文明20条》,做文明有礼的宿迁人”,并在“朋友圈”进行“隔空喊话”挑战,进行文明传递接力,在全区营造争当文明人、共建文明城的良好氛围。

为了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区电视台还设立“今天我文明了吗?———不文明行为曝光台”,组织记者对身边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暗访、曝光,并发动市民参与讨论。该区还在每一个城市社区设置“曝光台”,让不文明行为无处藏身,截至目前,城区各社区59个小区就张贴曝光图片347张,大大增强居民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