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泰州市政府门户网 2016/10/31 发布时间:2020-10-28 浏览量:25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近日,市委巡察组分别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向泰州国税局、地税局、气象局、移动公司、供电公司、农商行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按照巡察工作安排,今年8月8日至9月2日,市委开展第四轮巡察工作,派出6个巡察组,分别对泰州国税局、地税局等6个单位进行了为期15个工作日左右的驻点巡察。驻点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把握政治站位,突出政治巡察,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听取相关汇报,走访市(区)相关部门单位,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调阅有关资料,受理群众举报,对有关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了解,抽查核实有关情况,实地考察调研电力调度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窗口等现场,顺利完成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了各巡察组的巡察情况,经市委同意后,向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

各巡察组在反馈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在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四风”问题得到遏制,党员干部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持续推进,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保障。但从巡察情况看,被巡察单位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

在党的领导方面,存在政治意识不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虚化、领导班子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有待增强、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党建工作责任制未能充分落实、问责追责不到位、抓班子带队伍“宽松软”、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缺乏、基层党支部堡垒作用有待加强等问题。在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管党治党意识不强、党委长期不换届改选、重业务轻党建、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责任落实缺乏刚性传导机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深刻、党费缴纳不规范、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性教育不重视、“三会一课”活动不正常、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不按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等问题。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乏力、政治规矩意识不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不健全及执行不严格、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等制度执行不严格、内部资产管理不规范、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不严谨、干部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提出了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管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规范人事管理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扎实开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等整改建议。各巡察组强调,被巡察单位要按照市委要求,切实担负起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并抓好整改落实。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以适当形式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认为,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情况,既肯定了近年来的工作,又重点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点得准、点得实,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对今后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并表示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虚心接受,认真对待,不回避、不护短、不推责,坚持问题导向、立知立改,坚决以更加深刻的认识巩固深化巡察成果,以更加务实的举措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以更加严格的要求持续提升作风效能,以更加奋发的姿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真正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落到实处,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